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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證商標主體吊銷或注銷,對訴爭商標有哪些影響實務中,時不時碰到這樣一種情況,商標由于存在近似商標被駁回,而近似商標的權利人已經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已經注銷了,申請人就疑惑了,一個不經營的商標還能被引證,今天小編就這個問題分享下。 商標主體消亡,并不意味著其注冊的商標當然無效,先看兩個案例。 從這兩個駁回復審決定書中可以看到, 商標主體注銷:商標作為知識產權,屬于企業的無形資產,并不能因其注冊人的注銷而消滅,該項權利仍可通過轉讓的方式得以存續。 商標主體被吊銷:吊銷營業執照只是一種行政處罰,系對企業經營活動的限制,并不是主體資格消亡的證據,且引證商標主體注銷并不必然導致引證商標的商標權消滅。 可以這樣理解,商標屬于企業的無形資產,是和有形資產一樣,可以處置。主體注銷或者被吊銷,只是不能再經營下去了,但是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還在,需要變賣或者轉讓。 只要商標權還在有效期內,就可以通過轉讓的方式處理,但很多情況是公司注銷后才發現商標還沒轉讓出來,但是不要放棄雖然手續有點復雜但是還是可以辦理的! 以上是行政程序的結論,到了訴訟程序中,有稍許變化,同樣先通過兩個案例看下: 標主體注銷,無法經營,其商標產品無法在市場上流通,相關公眾自然也就不會將近似商標產品和申請商標產品相混淆,通常情況下,不構成申請商標注冊的權利障礙。 商標主體被吊銷,吊銷是一種行政處罰措施。吊銷之后,經營資格收到一定的限制,需要依法進行注銷,這個過程中,仍然為有效存在的法律主體,不能據此否定商標的效力狀態,因此,近似商標主體被吊銷,近似商標仍然為有效商標,仍然構成申請商標注冊的權利障礙。 這是在和行政程序中的不同點! 愿所有申請人的商標都能順利授權! 蘭州浩辰知識產權咨詢有限公司.座機:0931-2211663電話:150953235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