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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呆!莆田鞋竟然合法了!集體商標已發布。莆田鞋就是福建莆田生產的鞋子,他并不是一個鞋子品牌,而是一類鞋子的總稱,早在80年代很多鞋業都選在莆田建廠,莆田的造鞋技術很高。有一些老板看到了其中的商機,就開始生產高仿鞋,“假鞋之都”莆田也逐漸開始傳遍全中國乃至世界。目前莆田有4200多家鞋業,50萬從業人員,產值超過千億元,占全國鞋產量的十分之一。 莆田鞋集體商標是莆田鞋產業升級的重要舉措之一,象征著莆田鞋業由莆田制造向莆田創造轉變。下面小編就帶大家學習一下集體商標以及集體商標和普通商標的區別:
集體商標是指由工商業團體、協會或其他集體組織的成員所使用的商品商標或服務商標,用以表明商品的經營者或者服務的提供者屬于同一組織。 根據該規定,集體商標是指某一組織的商標,而不是某個單一企業的商標,集體商標可以在商品上使用,也可以使用于服務,集體商標由該組織的成員共同使用,不是該組織的成員不能使用,也不得轉讓。因此,集體商標的使用者同屬于某一個組織,而不是出自某-生產者或經營者。因此,體現其“共有”和“共用”的特點,它的注冊、使用及管理均應制訂統一的規則,并將之公諸于眾,集體成員相互遵守并受到公眾的監督。 集體與普通商標的區別 集體組織可以申請集體商標,也可以申請注冊普通商標。兩者區別: 1.集體商標與普通商標均表明商品或服務的經營者,但集體商標表明商品或服務來自某組織;普通商標則表明來自某一經營者。 2.集體商標只能由某-組織申請注冊,普通商標則可以由某一組織或某-個體經營者申請注冊。 3.申請集體商標注冊的,必須提交使用管理規則,申請普通商標不必提交使用管理規則。 4.集體商標不能準許本組織以外的成員使用,普通商標可以許可本組織以外的成員使用。 5.集體商標準許其組織成員使用時不必簽定許可合同,普通商標許可他人使用時必須簽訂許可合同。 6.集體商標不能轉讓,普通商標可以轉讓他人。 7.集體商標失效后兩年內商標局不得核準與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注冊,普通商標則只需一年商標局就可以核準與之相同、近似的商標注冊。 |